

10月18日上午,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与阳光教育集团的合作办学签约仪式在我院综合楼十楼会议室顺利进行。党委书记朱性福、院长张林、副院长赵金周和阳光教育集团理事长毛彦国、常务理事王杰身、总校校长张文斌、技工学校校长张立峰、高中部校长毛贻伟分别代表校校双方出席签约仪式,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实训处、学生处、科研处、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阳光教育集团是原阳县区具有特色的民办院校,为县区中等学历教育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签约仪式上,双方就合作办学的思路和细节问题进行了研讨,并达成了共识。阳光教育集团毛彦国理事长和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张林院长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书》。
学院党委书记朱性福同志在讲话中说,校校合作,是发挥高等院校与中等学校双方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和互补发展的重大举措。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与阳光教育集团合作,共育高技能人才,开启了我院校校合作高技能人才的新模式。双方要十分珍惜本次合作机遇,充分抓住合作良机,紧密配合,积极沟通,按照协议的权力和义务抓紧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办学协议的各项规定,确保活动经常、沟通顺畅。同时,对学院相关教学单位和各部门提出了希望,以本次合作为契机,加强相关专业的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能力建设,努力以一流的管理和质量赢得我市初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认同,进一步提升服务新乡经济发展的能力,进而带动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我院与阳光教育集团的合作办学的签约,这代表了我院与县区民办院校合作的良好开端。双方领导达成共识,结为合作伙伴,共同实施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打通了中等学历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通道,是一个互惠双赢的智慧抉择。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校校合作共育高层次技能人才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为双方的学习交流、宣传咨询、项目开发、调研实践等活动搭建了平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